- 发文字号
- 索引号
- 000000053/2022-00001
- 发布日期
- 2022-06-02
- 主题分类
- 市金融工作局
- 体裁分类
- 服务对象
答:1、新三板挂牌满12个的创新层企业。
2、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。
3、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不低于 5000 万元。
4、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100万股,发行对象不少于100人。
5、股本条件:公开发行后,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。
6、持股比例条件:公开发行后,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,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%;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,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10%。
7、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:
(一)预计市值不低于2亿元,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%,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%。
(二)预计市值不低于4亿元,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1亿元,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%,最近一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;
(三)预计市值不低于8亿元,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,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合计比例不低于 8%;
(四)预计市值不低于15亿元,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不低于5000万元。